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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荣获海安县县级“文明单位”称号

 

 

“文明单位”评审标准

(一)党组织健全,领导班子坚强团结。机关基层党组织健全,按时进行换届,凝聚力、战斗力强,能够充分发挥党员队的伍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干部职工积极工作,为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奋斗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自觉为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工作。改革创新,廉洁勤政,团结实干,高效服务。    

(二)创建活动深入扎实,思想道德风尚良好。争创文明单位意识强,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切实可行,坚持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,坚持开展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教育,坚持开展各种层次的系列创建活动。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,能自觉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。积极参加市里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、城乡文明牵手共建、月评好人好事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,不断转变单位作风。    

(三)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。生产经营性单位坚持文明生产,依法经营,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,认真转换经营机制,实行科学民主管理,经济效益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。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工作效率高,服务(工作)质量好,社会效益显著,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。    

(四)教育、科学、文化事业不断发展。重视智力投资和文化建设,重视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培训,各类科教文化设施不断完善,倡导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。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显著,婚丧嫁娶无大操大办和其他封建迷信活动。模范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,优生、优育、优教成绩显著,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。    

(五)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良好。综合治理措施落实,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治安状况、公共秩序、工作纪律良好,无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,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率低于省规定指标,无黄、赌、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,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。    

(六)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,环保达标。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,注重绿化、美化工作,单位内外环境整洁、优美、环卫设施完善,卫生防疫和群众保健工作先进,认真治理环境污染,环保工作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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